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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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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社会对女性的评价只剩下家庭,只剩下从男性视角投来的凝视……

女人——都不用男权社会催促——就开始了自己对自己身体的摧残。

那一层层的裹脚布、一声声的喝彩无不是把女性物化,像是一个可以更换的摆件——

喜欢了就放在桌上,不喜欢就另换一个!】

“荒唐!”

武则天终于拂袖而起。

“自汉文帝下诏废除后,肉刑虽有反复,但终不大兴。唐初时虽曾短暂施行刖刑,但太宗不忍,改为流役。我大周便已不兴肉刑!这缠足……这缠足……女子无罪无辜,而使之受无限之痛苦,此怎为人之可为?!”

武则天气得声音都有些哆嗦,她深吸两口气,好悬没撅过去。

上官婉儿声线紧绷,哑声说道:“今古未见如此残忍酷烈轻薄猥贱之事!圣人……”她眼中带着强烈的恳求,看向武则天,“圣人,为万年计,愿令天下文人撰文以论身体毁坏诸事,以警后世……”

武则天坐回去,疲惫地挥挥手:“事肯定是要办的,你先拟一个章程,看怎么能把风向转移到这个方向来。”

她突然警觉:“日后注意查访我大唐是否有此流毒,虽然光幕上说是从宋朝开始兴起,但是也不可轻忽,谁知道是不是唐时已有隐风……”

上官婉儿趁机道:“便让李女官专理此事吧。”

武则天扫一眼惊讶抬头的李容微,点头:“你多提点着。”

不过一会儿,她又忍不住撑着头喃喃自语:“……于国于家无利,宋朝到底都是什么样的皇帝才会看不见缠足的坏处?”

【在宋朝,这种缠足现象,从其流行的地区来说,多见于城市中,从社会阶层来说,仅局限于贵族妇女和妓女,普通劳动妇女缠足的现象颇为罕见。

其原因是缠足后对人的身体会造成极大的损害,普通劳动妇女需要帮助家庭进行劳作、操持家务,如果缠足反而会降低她们的价值。但是,贵族妇女说起来高贵,但其实不过是贵族家中的金丝雀,妓女在当时的社会价值里更不过只是一个“玩物”罢了。她们的价值本就是取悦男人,自然难以逃脱缠足的束缚。】

说到底不过是一个“价值”罢了。

武则天对之前光幕所言的“劳动决定生产地位”理解的更加深刻,也对自己将要实行的女子参政政策设计地更为周详。

先得改律法,让女人有足够的经济权,然后就能逐渐把女人从后宅中解放出来,再唤醒她们的思想,让她们生出做官的野心来……最重要的是要把女子做官的道路从地方到中央都铺开,女子晋升要与男子走同一条道路,若是二者紧密不可分割,后世就难以禁止女子做官……

但是这是一条太过漫长的路,漫长到她绝对绝对做不完所有事,下一任,甚至下几任帝王也必须是女人,不然就只能半途而废,中道崩殂。

这不是因为诸多事情她能力不够,而是社会的移风易俗需要慢慢转变。

不能快,否则会出乱子啊。

武则天暗暗看了一眼身侧的女儿,太平,她能做到吗?

但若是上官婉儿从旁协助……武则天一时千头万绪。

【在明朝,缠足更加残酷。

如果说宋朝的缠足尚且是为了让足型瘦削优美,并没有改变脚的大致形状;那么,在明朝,尤其是更靠近统治中心的北方,真正的“三寸金莲”的风气开始涌现。

那所谓的“小的只有二寸多, 大的也不过五寸”真真正正成为了女人脚的大小。

因为儒学的进一步僵化和社会风气的趋向保守,女性地位更低,男权社会为了满足对女性的控制欲,各种诸如“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”、“闺阁女子不下楼”的思想大行其道,缠足作为对女性进行压迫的不二法宝,自然也盛行于世。

当明朝灭亡,清军入关,缠足居然前所未有地被赋予了一项荒谬的政治属性。

清朝是满族政权,为了维持异族对汉族的统治,促进汉人与满人“融合”,清政府要求男性剃发,留“金钱鼠尾辫”,女性禁止缠足,移风易俗,要求“凡汉人官民男女,穿戴俱照满洲式样”。从社会风俗入手,以防止汉人不能遵从满人的统治。

在明朝覆灭时,刚烈的汉人就已经殉着明朝死去了,剩下的不过是贪生怕死的腐儒。

他们自己干脆利落地剃了发,换了服饰,洒上两滴泪水哀叹故国的消逝,转头却命令家中女眷不可放弃缠足!

把玩着妻妾纤巧的小巧,他们沾沾自喜:汉人男的投降了,但是我们的女人们不屈服!我们没有屈服异族的统治!

欣赏着妓女艰难的歌舞,他们傲骨铮铮:我们剃头易服,不过是一时权宜之计,家中女人不改缠足,正是证明我们常思故国!

所谓“男降女不降”,正是说此……】

武则天一口气顶在胸口,眼前一阵发黑。

好一个“男降女不降”!

什么家国大义,什么民族气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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