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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节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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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胡子自称姓燕名顺,绰号锦毛虎,非常礼貌,朝潘小园、孙二娘两任老板娘各自一拱手:“宋江哥哥差遣,小弟不得不从,得罪了!”

说着眼神一睨,颇有“不原谅咱俩就比试比试”的意思。

孙二娘当然也心痛她的酒店,但既然已经下决心在梁山开辟新生活,那么此时便也不太难过,就当是和过去彻底告别。于是她堆下笑来,连说不妨事不妨事,跟燕顺称兄道弟了几句,送出去了。

燕顺撂下几盒吃食,便即告辞。

等他走了,孙二娘脸上的笑立刻消失殆尽,嫌弃地扒拉扒拉那盒鸡,又掀起那盒鱼的盖子,使劲闻了闻。

潘小园觉得燕顺这名字耳熟,但又回想不出此人具体事迹,只好问孙二娘。

孙二娘啪把那盒鱼盖上,“他呀,清风山上那个吃人肉的。”

潘小园浑身一激灵,默默地把手从食盒上拿开了。

燕顺的故事其实已经传遍梁山,成为一桩关于有眼无珠的经典案例,不时的被人提一提。据说当年宋江路过清风山,由于相貌寻常、衣着普通、随身财物显眼,让一群小喽啰横拖倒拽,捉到了山上。当时的山大王头子就是燕顺,见了这个行货,顺口问:“这黑矮汉子是谁啊?”

如果此时宋江报上自己名号,以下的一切就不会发生。可是宋江也不知是吓的还是累的,就那么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。

燕顺觉得挺没意思,便督促着把这汉子剖了做醒酒汤——这个吃人肉的习惯其实也不能怪他天生变态。十几年前,燕顺初练武功的时候,不知被哪个江湖骗子带上了歪道,说他的功夫过于邪肆霸道,必须时常服用人的心头热血,才能避免走火入魔。迷信的燕顺不敢信其无,这才开始战战兢兢地杀人,最后混得一个落草为寇的结局。

他有时候也想把这坏习惯戒掉,但不知是心理作用,还是别的什么,一旦下决心不再吃人肉,就莫名其妙的浑身无力,肌肉酸软,精神萎靡,还真像是走火入魔的前兆。

抓到宋江的那天,他正巧没什么吃人肉的欲望。况且看这汉子黑矮粗挫,也对他没什么胃口。于是决定先吓唬吓唬,过过干瘾。

“小的们,快动手取下这牛子心肝来,炖一锅醒酒酸辣汤来!”

宋江不为所动,依旧耷拉着脑袋等死。旁边的小喽啰有看不下去的,悄悄问:“喂,你到底姓甚名谁?大伙今儿个对不住你,回头给你烧两陌纸钱,你以后别来缠我们。”

这是黑道上不成文的规矩。好汉们刀下不斩无名之人,对于受害者,要给予最基本的尊重。

可是宋江依旧哑巴。燕顺来了气,上去啪啪两个耳光:“给我打醒了他!心肝混沌着,哪能好吃!”

这时候清风山上另外两个好汉从宋江的行李里翻出不少金银,凭着多年的江湖经验,觉得这俘虏不是一般人,赶忙过去提醒自家大哥。

“大哥,这可不像个寻常客商旅人啊!莫不是……”

燕顺已经有点动摇了。这厮看上去个是有钱人物,留着他的命,回头管他的家人朋友索赎金,不比吃一顿人肉醒酒汤划算?

“喂,兀那黑汉子,你端的姓甚名谁,是哪里人?要是你给家里写封信,给俺们山寨送一千贯钱,俺们就饶你性命!”

宋江头一歪,晕过去了。

燕顺气不打一处来,没见过这么不配合的受害者!一挥手,“给我剖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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