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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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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多么人多耳杂的地方啊,即便苏正行什么也没说,也多的是人要讨好他。

临近下班的时候林荞包都收拾好了,就等着五点一到脚底抹油。

四点五十八分,林荞弯腰开始系鞋带,才系好,一双油光锃亮的黑皮鞋出现在视线里。

林荞缓缓抬头,苏正行如高山一般挺拔的身子出现在眼前。

“苏总?”

“待会在清大附近有个饭局,你跟我一起去。”苏正行向她发号施令。

“可是我……”

不待拒绝,他已经转身离开了,林荞看向办公桌上刚好跳到五点的时钟,心如死灰。

资本家什么时候才能明白,打工人的下班时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!

黄琴却仿佛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消息,赶忙凑过来,“苏总肯带你去饭局是器重你啊!”

这话但凡上过几年班的人都知道必然是鬼话,当一个小姑娘出现在不属于她身份地位的场合,十有八九是被人当成餐盘里的菜了。

但林荞没上过班,黄琴赌的就是她不知道。

张树倒台后黄琴没必要再给他当眼线,小秦总不在,现在佰天是苏正行当家,她自然要想办法给自己找新靠山。

苏正行对林荞格外照顾,不但把她调到身边当助理还要带她去饭局,这么明显,瞎子也看出来了。

要是林荞真能攀上苏正行这跟高枝,她作为林荞半个“师父”,自然也能跟着沾点光。

林荞耷拉着脸,“我宁愿他不要器重我。”

黄琴一副“你这个傻孩子”的表情,然后拉着她给她讲了一堆饭局上的注意事项,总结一下就是:她得时时刻刻当好苏正行的狗腿子。

今天外面的天气不太好,天空灰蒙蒙的,浅灰色的云厚厚地堆积在头顶上,分分钟要下雨的节奏。

林荞生无可恋地靠坐在苏正行的副驾驶上,眼神呆滞地看向车窗外。

又要下雨,好烦,她刚洗的头。

汽车在清大附近的一间食府前停下,他们刚下车,天空就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。

林荞穿着一件白色的牛角扣大衣,脚上是一双黑色的牛津鞋,乌黑的头发盘在头顶,扎成了丸子。

下车后,她伸出两只手挡在头顶。

食府的停车场离饭店的大门还有一段距离,苏正行从车的后备箱抽出一把长伞,“嘭”得一声展开。

林荞记住黄琴的话,狗腿地准备接过来给领导打,手刚伸出来,苏正行却将伞举到了高处。

“走吧。”

他关上后备箱,发号施令。

“伞,我帮您……”

林荞又伸出双手想将伞接过来,他却说“不用”,抬步向前,将她一并笼罩在伞的阴影下。

林荞只好诚惶诚恐地跟在旁边。

苏正行今天照例穿了一套修剪合度的西装,是他常穿的黑灰色,不过他这次的衬衫没有外翻的领子,所以没打领带,领口的扣子开了一颗,恰到好处地露出脖颈处的凹陷。

他的身高很高,大概有一米八七,足足比林荞高出大半个头,宽肩窄腰,四肢修长,骨节分明,这样的身材放在漫画里,至少也得是s级的。

啧啧啧,这么一张好脸,怎么偏偏是个该死的资本家!

意识里,不受控制读到她想法的苏正行:“……”

苏正行的步速很快,林荞一开始有点跟不上,走着走着才渐渐慢下来。

水泥路上的雨点越来越大,苏正行举着伞走在她旁边,他们靠的很近,近到苏正行甚至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椰子香味。

苏正行有些不自在,冷冷道:“下次不要喷香水了。”

说完便收起伞走进食府大门。

林荞停在原地,抬手闻了闻自己的衣服,无语了,“我没喷啊。”

苏正行到时现场的人已经到的差不多了,他走进包厢,脱下身上的西装外套,顺手递给林荞。

林荞赶忙接过,却在拿到他外套的瞬间摸到了口袋里的手机。

她想起自己的任务,正要伸手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手机掏出来,忽听有人问,“苏总,这位是?”

林荞刚才的小动作没能逃过苏正行的眼睛,但他没有拆穿,装作一无所知地向众人介绍:“这位是我的新助理,林荞。”

“哦!原来是林总,幸会幸会!”说话的中年男人热情地要跟她握手。

林荞瞪大了眼睛,有那么一瞬都怀疑自己的耳朵,面对着中年男人伸过来的手,林荞惶恐道:“不不不,您叫我小林就行!”

被这么一打岔,林荞连摸手机都忘了,帮苏正行把衣服挂在屏风旁后就赶紧落座了。

这场饭局似乎是清大一个学术会议的延申,在场的也都是清大金融学院的领导和请来的外校教授们,白天苏正行没时间参加会议,只能晚上过来露个面。

他既然杀了鸡,就算再忙,也要送过来给那只猴看看不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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