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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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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模具,面上没有花纹,看起来寡淡了几分,所幸它蒸出来泛着板栗浅淡的黄色,多了几分食欲。

她捡了一碗板栗糕,原打算直接拿到隔壁去的,可想着那么多知青在呢,就这么直接端过去,怕是不够分的,便放弃了。

谁知道,她做完午饭从知青点出来时,李伟明竟跟了上来,也不说话,就跟在她身后,欲言又止的,一直跟着她进了家门,都一言不发。

江初月无语,站住,回头看他,“你想做什么?”

李伟明看了江初月一眼,竟颇委屈的说:“我想吃肉。”

江初月:“”

哥,您离上回吃肉,才刚过了两天啊!那天您不仅吃的是纯五花肉,可还有一大盆子的水煮鱼片呢,还不够吗?

“你要”李伟明刚开了口,鼻子突然用力吸了吸,一把推开江初月,径直进了堂屋,朝厨房走去,一边走还一边说:“你偷偷在家做了好吃的?”

江初月跟在李伟明身后,还没走到厨房呢,就听见李伟明含糊不清的声音又传了过来,“江小发,你不厚道,背着我做好次的,竟然不给我次。”

江初月朝天翻了个白眼,“麻烦您把东西咽下去了再说话。”

她上前,推开李伟明,将她之前捡出来的一碗板栗糕递给他,“这原本就是要带过去给你们吃的,可是人太多,我怕不够分。”

“们?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吗?”李伟明的关注点很是清奇。

江初月睨他,“你是哪儿来的自信,我只做给你一个人吃?”

李伟明又拿起一块塞进嘴里,撇撇嘴,小声嘟囔,“那怎么沈如归就能出独食?”

“你说什么?”江初月没听清。

“哦,没什么。”李伟明挥挥手,“就是觉得你做的这点心挺好吃的,甜度适中,不错。”

听他这么说,江初月又给他拿了几块,“你赶紧回去吃饭吧,晚了,小心连剩菜都没了。”

一听这话,李伟明忙小心护着碗,跑回了知青点。

江初月看着李伟明的背影,失笑的摇摇头,明明比自己年长好几岁,可她总有种自己养了个儿子的错觉。

简直比狗娃还要磨人。

不像沈

江初月晃晃脑袋,低声自言自语道:“江初月,你忘了当年的你是如何在陌生的城市里生存下来的吗?当年的你,没有人依靠,甚至连个能出主意的人都没有,你都可以好好的生活下去,如今重来一世,难不成你倒还变得娇气了?”

脑子里情绪千转百回,江初月手上的动作不停,她在小篮子里垫了块纱布,然后把板栗糕依次整齐的在篮子里码好,最后再盖上一层纱布,以免落灰。

装好板栗糕,她又把家里唯一的13块2毛8分钱,装在外套内侧的口袋里,才锁上门,带着狗娃去镇上了。

按照她原本的人生轨迹,这个时候的江小花是没有去过镇上的,可她现在是江初月了,哪怕这条小路已经多年未曾走过了,可不知为什么,她当年离开时,即便心慌到无暇他顾,可这条路上的点点滴滴却牢牢的被她记在了心里。

深秋的小路上,一眼望去,皆是毫无生气的枯草干枝,踩上去,还会发出轻微的“咔擦”的声响。

江初月牵着狗娃的手,习惯性的指着沿途的风景,教他说话,和他讲一讲这是什么树,有什么用途?那是什么花的枝干,等到来年春天时,便会嗅见满树的芬芳。

姹紫嫣红,绿意盎然,充满生机,与此时的满目苍凉是截然不同的风景。

狗娃偶尔会蹦出两个字,甚至三个字的来回应江初月的话,一路走着,将近一个小时的路程,倒也不算太难熬。

去到镇上,江初月看着不算平坦的水泥路,青灰色基调的房子,高低错落,却也不过是两三层楼房与平房的差距,和未来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毫无可比性。

江初月有一瞬间的恍惚,好像前世的一切不过只是她的一场梦。

只是,掌心传来的温热的温度,却在告诉她,即便前世是一场梦,那么,现在的她必定不会重蹈前世那凄苦孤独的一生了。

爸爸妈妈还活着,狗娃也还在自己的身边,如此,便好。

她站在路边稍稍想了下,便牵着狗娃的手朝着镇上的医院走去。

说是医院,其实就是一间稍大些的卫生所,里面的医生比村里的赤脚大夫要专业许多,最起码卫生所里的医生护士都是正儿八经的医校和卫校毕业的。

来到卫生所门口,江初月仰头看了眼墙皮已经裂成无数缝隙的白色墙壁,大门的正上方写着“柯桥镇医院”五个大字。

大门敞开,一眼能看尽整个大堂。

涂了半截深绿色漆的墙壁,太具有时代意喻了。

再过些年头,即便是再贫穷的地方,大概也不会有人会在粉刷墙壁时,上半截是白色的,下半截是深绿色的了。

江初月左手挎着竹篮子,右手牵着狗娃,谈不上像是探病的,更不像是看病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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