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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3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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瞬间就在后背出了一片冷汗。先前浮躁的内心,此时亦不由得生出凛然。

程灵不知道的是,佘炳富在离开以后,首先就对自己的长随说了一句:“这个姓程的少年,不是懦弱便是城府极深,原先的计划只怕是要行不通了。”

长随忙道:“那戴家那边,咱们怎么交代?”

佘炳富久久沉默,却不言语。

要么不做,要做就做头一份

程灵将手下的人都安排好后,又去了一趟船上。

这一次她不但给船上留守的人带了足够的补充物资,还反过来又从程二妮手上收走了大量的成品头花。

程二妮再次给了程灵一个不小的惊喜,她不但带着自己的簪花队做了不少款式鲜亮的头花出来,还少少地尝试着制作了一批随身小挎包。

没错,就是挎包。

程灵向来喜欢带挎包,她的挎包是现代产物,帆布材质,看着朴素不起眼,其实挺能装。

穆三娘和两个姐姐见她的挎包使用方便,后来就以她的挎包为模板,也纷纷给自己做起了挎包。

不过,那个时候她们的挎包都以“朴素”、“能装”这两个要点为标准,做出来以后方便是方便,好看也是真的不好看。

这一次,程二妮做的小挎包却不同。

小挎包的个头都不大,摸约只有两个巴掌大小。

每一个的配色却都很明亮独特,最独特的是,这些挎包在外观上不似寻常的荷包那般,以绣花为主要装饰——

程二妮独出心裁,将立体的纱花钉在挎包上!

钉纱花,既美观独特,又方便上手,说实话,这比绣花门槛低,做起来也简单省时许多。

最重要的还是,在如今这个时代,这样款式的挎包,当真是独创性的头一份。

当程灵从程二妮手上,接过那一只只小巧可爱的挎包翻看时,哪怕是以她现代的眼光,都有种怦然心动,爱不释手的感觉。

虽说女扮男装成了习惯,但程灵骨子里也是具备女性审美的。

程二妮的纱花小挎包兼具了美观和实用,比起只能栓在腰带上的那种小荷包可好使太多了,这种纱花的造型,跟如今的女装搭配也并不突兀。

程灵看了一遍之后,却对程二妮说:“二姐,这一批的头花和簪子,我如今就可以叫销售队的兄弟们拿出去,试水卖上几轮,但这些挎包,我的建议是,先不卖。”

程二妮顿生忐忑,忙问:“为什么?灵哥儿,是我做得不好吗?”

“当然不是。”程灵笑起来道,“恰恰相反,这些挎包,二姐你是做得太好啦。唯独可惜的是,挎包的造型简单明了,有手艺的,稍稍多看几眼,便极容易仿制。”

这一说,程二妮先是一愣,紧接着她的眉毛皱了起来:“仿制?什么人要仿制我的挎包?好不要脸!我是那么好仿的吗?”

眉毛一皱,柳眉一竖,程二妮脸上居然显出几分煞气。

这跟从前那个光只会咋咋呼呼的程二妮相比起来,可是大有不同了。

程灵看在眼里,心中暗想:这一路走来,在旁人未曾注意时,二姐其实也在默默成长呢。

至少,她的胆气和自信,已经与当初那个狼狈的逃荒少女大不相同了。

程灵拿着一个挎包在手上,轻轻抚摸上面精美的纱花,笑道:“精髓难仿,但若只是依样画葫芦,便是做得粗糙些,也不愁没有销路。”

程大妮就在旁边,一直默默听着她们谈话,这时终于插话道:“灵哥儿,你有法子避免是不是?”

程二妮连忙盯住程灵。

“也不能算避免。”程灵并不卖关子,当即直言道,“二姐的这一批挎包,精美虽然已经达到,然而贵重却有不足。我的意思是,我有一批小米珠……”

程二妮张着口,眼睛瞪大,隐隐有些猜到程灵要说什么了。

她的心脏噗通噗通着,只见程灵从自己的挎包里掏出一把白生生,光莹莹的小珠子。

程二妮再也控制不住了,惊叫:“这、这是珍珠!是珍珠对吗?”

她扑到程灵面前,几乎是来捉程灵的手。

然而双手伸到半途,程二妮自己却先怯了,她便维持着虚虚捧手的姿势,声音颤抖道:“灵哥儿,我、我没有看错吧,这真的是珍珠?”

珍珠之珍贵,在程二妮的概念里,那就是遥不可及的宝贝!

而如今,程灵手上居然随意捧着一把。

程灵道:“这是小米珠,虽然也算是珍珠,但单颗的价值并不高。”

她当初从海龙帮左元峰那里采集出了一斛东海极光珍珠,其中主珠有二十四颗,被她卖掉了六颗,剩下的除了一颗极为珍贵的金珠,就全是小米珠。

小米珠一般论斤卖,照庸州这边的市价,大约五十两一斤。

珍珠这个东西就是这样,大一分、小一分,价值都是天差地别。

这种论斤卖的珍珠在程灵眼里不值钱,可在程二妮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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