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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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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也可以解释他为什么会亲近庄彧。

因为邬温别喜欢老虎,尤其是白色的老虎。

12

“哦。”

庄彧还是那副平淡的模样:“是不是的,和我没关系。”

他说:“他想成为什么样的人,在我这里他就是什么样的。”

所以邬温别说他迷路了他会出现,邬温别跟他说家里停电了他也相信。

他还会特意戴上美瞳出门找邬温别。

因为邬温别不知道,在别人眼里,他的眼睛其实不是亮金色的竖瞳。

1

海淼回来后,邬温别每天早上起来都有早餐吃。

他会把大家的份都做出来,而且很清楚他们的喜好与食量。

所以四人也经常坐在一起吃早餐,就连喜欢赖床的谢约尔都爬了起来。

原因无他,海淼做饭是真的很好吃。

五星级大厨级别。

而且他还热爱刷碗,吃完后他们只需要把碗放进池子里就好。

邬温别觉得自己找到了神仙室友。

不过神仙室友们在海淼回来后,就热衷去体育馆锻炼。

还都是结伴前行,邬温别跟着去过一次,沈涉拉他打羽毛球,没两拍他就不行了。

再被邀请时,邬温别沉默了两秒。

最后还是沈涉笑着说:“你不想去拒绝就好啦,我们三个是比较爱运动,精力旺。不会因为你不跟我们一块儿行动就孤立你的。”

邬温别瞬间就感动了:“那我不去了,谢谢。”

沈涉冲他挥了挥手。

2

虽然拒绝了谢约尔他们的运动邀请,邬温别也还是没有闲着。

这些天他一直都是在草莓大学附近走动,还没好好逛过草莓市。

正好今天没事,明天白天还没课,邬温别就想四处逛逛。

草莓市是本国有名的一线城市之一,很大也很繁华,听同学们说,在这里还很容易偶遇明星。

不过对方都是戴着口罩,能不能认出来也得看自己的本事。

邬温别对明星没兴趣,但他对城市的繁华感兴趣。

之前一直在山上观里,偶尔也会因为有人来拜神而看见城里人是什么样。

还有老头子做法的时候,也算是热闹。

但那是精神病的热闹。

不是正常人的喧嚣。

但邬温别自有记忆起就没接触过什么人,有香客来访,他小时候是远远躲着,大了后,就是老头子让他尽量别出现在人前。

那时候邬温别还很纳闷地问老头子为什么:“我觉得我长得比你好看一万倍。”

3

然后老头子就回了他六个点,带着死亡微笑和强忍的怒火说:“因为你太好看了我怕他们以为你是山魅行了吧。”

邬温别哦了声:“封建迷信要不得。”

一云:“……”

邬温别又说:“不过都是来这里拜神,信这些莫须有的东西,也确实没法说什么了。”

一云当时没有对邬温别这话做出评论。

4

邬温别一直都想来街上逛逛,但确实是因为在山上待久了,他有点不习惯这份热闹,在学校慢慢脱敏,发现人似乎没有他想象得那么可怕(?)

他也就没那么恐人了。

——不过以上都是邬温别自以为的。

等他坐着地铁进入草莓市真正的闹市区,看着地铁开始变成了人挤人,人们就像是一张张肉饼挤压在一起,令人无端焦灼。

出了地铁后,邬温别看着密密麻麻往上或是往下的人群,也还是感到有丝丝的畏惧。

……要不还是回去算了。

抱着这样的念头,邬温别小心地出了地铁口。

热闹的城市自然不缺喧嚣和人声,此时天已经全黑,到处亮起的led灯牌和五颜六色也五光十色的广告牌都十分炫目刺眼。

不知道是哪儿的小吃香气传来,其中又混杂着一些甜品奶茶的腻香。

邬温别就觉得,自己真是一脚踏进了人间尘世。

5

邬温别买了杯正常冰的奶茶后,就被一只黑猫吸引了视线。

他跟着那只黑猫七拐八绕的,等回过神找不到隐入黑暗中的黑猫后,才发现自己不知道到了哪里。

和刚从地铁口出来的熙熙攘攘不同,这里不仅没有路灯,幽暗至极,还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阴森感。

是一条小巷,看上去还有些脏乱,周围的住宅好像也没住人,都是空着的。

邬温别正准备打开手机地图导航出去,就听见一声惊疑:“噫?邬温别?”

声音有点耳熟,邬温别便回头看去,就见一个手里拿着微型强光手电筒的男生朝他走了过来:“真的是你!”

他高兴道:“你也是来参加探险的吗?”

邬温别:“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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