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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节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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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,他感觉自己在一些人的眼里,本身就是一个笑话。

这一切的一切,都让他觉得自卑,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郎,到底还是成为一个普通且平庸至极的男人。

“现在就可以去啊!”

“我没什么事了,现在就可以跟你一起去。”

他的兜里有钱,随时能走人。

在城里的话,随份子可能会讲究一点,用个白色的小信封,把钱给装在里面,上面再写上随礼者的名字,乡下嘛,直接给钱就好了。

管账的人收了钱,记下账后,会让他们在第二天早上来这里吃席,直接把他们明天早上那顿早饭给定下来了。

至于需不需要买黄纸香烛之类的东西,答案是不需要,大家现在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还没有解决,精神层面的,还是太虚无缥缈了一些。

除非是有钱人家,不然是绝对不会有人愿意把钱,花在烧这种无用的东西上的,这会子,活人都快吃不上饭了,死人的钱财,自然是不会顾及太多,差不多就行了,潦草一些也无妨。

“要不要跟杨建华,秦家三兄妹,还有知青点那些人说一说,大家要不要一起去?”刘明想着如果知青都一起去,他跟知青一起去随礼,就显得十分名正言顺了。

杨建华那老小子,最近生活是越发惬意了,漂亮小媳妇娶了,老丈人一家对他是十分满意的,毕竟是小学老师,那是文化人,光凭这点,就足以赢得他们的敬重。

至于秦家三兄妹跟唐颖何远这对,五个人都过的还不错,养兔子养的是风生水起,光是村里人跟秦家人买的兔子,价值就接近百来块钱,是他目前存款的三倍多,不嫉妒,那是不可能的。

可比不过是真的比不过,他来这都四年了,从来没有想过搞副业挣钱,一直以来,他都是按部就班的跟着村里的安排走,让上工就上工,让休息就休息,维持在一个吃不饱,但也饿不死的状态。

可人秦家兄妹才来这里两年,就已经通过养兔子挣大钱了,他虽然也心动了,可兔子太贵了,他那点积蓄,完全折腾不起来,还是让村里人先去试试水吧!

如果确实是能成,能挣到钱,到时候,他再跟风也不迟。

就连之前很是心动的方正,也被他劝住了,方正是他的好兄弟,他怎么能忍心看着好兄弟冒那么大的风险去养兔子,自然是要等村里那些人养出了结果,他们再一起去养兔子,挣大钱。

“这倒是可以一起去,我们先去隔壁看看。”

随后,方正看向云晴:“你在家待着,我去就行了。”

云晴的肚子已经很大了,乡下的风俗是,怀孕的女人,还是不要去死了人的地方为好,不吉利,怕冲撞了她肚子里的孩子。

“唉好,早点回来啊!”随着月份的增加,云晴是越发的粘方正了。

如果方正没提前跟她打招呼,且超过两个小时以上,她没看见对方,不知道他的消息,她的心里就已经开始发慌了,各种猜测都有。

“知道了。”方正跟在刘明后面走了,手背在后面,对着云晴轻轻挥了挥。

有刘明在,两人不好表现的亲昵,这小手一挥,算是两人之间的小甜蜜了。

两人去了秦家,进门的时候是两个人,等走出秦家门的时候,已经变成了三个人,秦河跟在两人身后,要一起去知青点,最后还要去找杨建华。

这是所有知青一起的行动,撇开谁都不好。

唐颖坐在秦溪身边,看着秦河的身影越走越远,满眼都是羡慕,那可是李大嘴的席,谁能拒绝这个诱惑呢!

反正她是其中一个,很想去吃席的,可是按照他们之前抓阄的顺序,这次没轮到她,轮到的是秦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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